关于设置学生意见电子邮箱的公告
我院设置学生意见电子邮箱524149701@qq.com在工作日用于接收学生诉求(非工作日及节假日不予受理),需真实填写《江南注册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问题诉求情况登记表》(姓名、年级、联系电话、学历类型为必填项)并发送至本邮箱,否则不予受理。
特此公告!
江南注册
2024年12月17日
附件:《江南注册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问题诉求情况登记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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